中共永春县委2017年第一轮巡察公告
2017-03-06 08:13:20    来源:永春县纪委监察局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闽委发[2016]18号)要求,经永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7年3月6日开始进驻县民政局(县老龄委办)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

    组别

    县委第一轮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

    县民政局(县老龄委办)

    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郭奇兵  黄少文

    副组长:李建华  黄秋碧 

    专门值班电话

    15305091929

    (8:00--20:00

    通信地址

    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6号信箱

    信

    访

    受

    理

    范

    围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受理有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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