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春县达埔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9-14 10:38:34    来源:永春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月12日,县委巡察一组对达埔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2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讲政治的高度,诚恳接受、照单认领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从思想上找差距、整改上见实效、根源上建制度,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巡察意见反馈后,我镇及时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精神,要求各党组织负责人要不断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措施,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职责,负责相关问题的整改,纪委书记督导整改进度。2018年3月2日,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实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会议4次,专题部署和研究整改相关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务求整改实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印发《中共达埔镇委员会印发<关于落实永春县委巡察一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永达委〔2018〕17号),细化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任务,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突出常态长效,巩固整改成果。镇党委注重从问题表象深究问题本质,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在全面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制度建设,制定《永春县达埔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制度》《关于印发达埔镇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严格执行《达埔镇党委议事规则》《达埔镇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等规章制度,常抓常管,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关于“落实党委抓大事议大事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的领导。镇党委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党的领导,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达埔绿色崛起。二是明确会议议题范畴。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明确界定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的议题范畴,认真规范记录工作。三是做好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的组织召开工作,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对象、主要议题、记录人员等。

(2)关于“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议事规则。组织学习《达埔镇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及时和完整。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4月3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关于进一步扶持香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中国香都建设的意见》,推动香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二是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对拟入驻香品产业园的企业在实力、环保、技术含量等方面严格把关,宁可留下空白,不可留下遗憾,为香产业留足发展空间。

(4)关于“部分重点项目推进进度偏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推进项目建设。至4月25日,晋江东溪桃溪支流达埔达中段清水工程和2014、2015年达埔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3个项目总投资额均达100%。二是强化项目责任意识。按照重点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责任部门,狠抓责任落实工作。三是强化项目跟踪推进。盯紧重点项目建设的全年目标任务,倒排时间节点计划,加快各个环节的建设速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2.关于村级组织建设重视不足,部分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

(1)关于“对2015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村级换届指导。在2018年县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会召开后,及时组织镇村干部进行换届工作培训,并在换届过程中加强指导,使他们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换届选举的办法、程序,切实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换届选举骨干队伍,担负起工作指导、把关定向的重任。二是做好摸底准备工作。认真开展摸底调查,了解和掌握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的现状,及时把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实、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特别是群众基础好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村级组织后备干部队伍。三是做好整顿工作。将建国村、延寿村、达埔卫生院党支部纳入软弱涣散党支部进行整顿,利用2018年支部换届配齐配强三个支部班子,增强支部战斗力。

(2)关于“村级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虚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抓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把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定力,注重政治引领,对县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执行,对各项制度规定一丝不苟地落实,严守党的纪律,牢牢把握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二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以开展“党员活动日”为抓手,强化党性教育,3月1日和4月2日各村党支部都按要求组织党员开展集体活动。三是做好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利用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年,把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的党员推荐参选支部委员,切实增强各村党支部战斗力。

(3)关于“加强村级组织后备干部梯队建设办法不多、推荐形式单一、培养措施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以来,各村按条件、按现职1:1的比例推荐村级组织后备干部,现已完成整改,全镇共选拔培养村级组织后备干部145名。

3.关于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空壳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1)撤销欣星第二幼儿园党支部、永春县瑞丰食品有限公司党支部、达埔镇企业党总支部、达埔粮站党支部、汉口水泥厂党支部;(2)达埔镇香产业联合党支部为兼合式支部,支部党员都为汉口、楚安、达德村制香的农村党员,镇党委派党员潘美萍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任香产业联合党支部书记;(3)达埔镇供销社、派出所党支部已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于5月15日前完成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

4.关于基层矛盾化解不力,群众上访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排查力度。组织对本辖区信访源、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大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力度。将11个重点信访对象列入积案化解攻坚名单,逐一落实包案责任领导,制定个性化化解稳控方案。对4个老访户的诉求,认真梳理,对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努力按政策给予解决,对不合理诉求,找出依据,对其做好解释工作;对1名提出生活确实困难的信访对象,采用纳入低保、给予临时补助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对3名建房问题对象,除做好解释工作外,着力协助其解决建房等焦点问题。三是强化新增初访对象矛盾化解。2016年新增初访对象4人,其中达德村一家3人,因房子门口道路被堵导致出行不便与邻居发生纠纷问题引发信访,经多方调解,已签订协议并引导走司法程序;达山村1人,因道路被毁问题引发信访,经评估后,共造成损失15000多元,已达到刑事立案条件,达埔派出所已立案并刑拘3人,取保候审1人。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情况的检查。结合每季度党建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短信微信提示、文字信息指导、重要节点培训”等形式,发送党建工作短信10条、制定下发《党支部工作指导》4期、开展党建工作培训1次,对各支部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全程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活动,用实际行动体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三是创新活动开展方式方法。督促指导各党支部灵活采取电话、QQ、微信等形式,加强与外出、流动党员的联系,传达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发布支部工作和活动相关讯息,确保每一位外出党员都能及时知道支部学习教育安排、都能以不同形式参与学习教育并向支部报告情况。对行动不便的离退休老党员严格落实联系帮扶人员,已送学上门1次,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参加学习教育。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正确认识党内组织生活。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镇党委书记强调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发挥表率作用,并督促指导挂钩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二是落实挂钩联系制度。每位党政领导干部挂钩联系1-2个党支部,指导各支部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开展约谈推进工作。镇党委书记分别对建国村、汉口村、前峰村、东园村等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相关人员表态今后严格按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

3.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范化教育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会,指导各支部开展好党建工作,并做好工作资料的规范记录及归档保存。二是健全完善党建责任联系点制度。要求各挂钩领导每月到所挂钩支部指导工作不得少于1次,帮助和指导各支部抓好党建工作。三是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每季度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镇党委书记对年度排名后2名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4月4日镇党委对汉口农业党支部书记林春发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2)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发展党员业务培训。4月11日组织全镇各党(总)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发展党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材料。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填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写规范、准确。三是加强环节管控。要求各支部完整、详细地记录涉及党员发展工作中的汇报、介绍、讨论、表决等重要情况和关键内容,方便倒查追责。四是强化整改落实。对会议记录错误的情况进行规范,同时由镇挂钩领导对前峰村、洑溪村会议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收缴责任。各支部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按月收取党费。二是熟悉收缴业务。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党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政策法规,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严格登记党员应交党费的比例和数额、实交额度、交纳时间等情况,并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严格收缴手续。为每个党员发放党费证,教育引导党员及时、主动、足额交纳党费,及时调整党费收缴标准,对不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教育,2018年以来全镇共补缴党费582元。

4.关于党务村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务村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材料,确保内容公开及时、全面、准确,洑溪村、洪步村、达中村、达理村、建国村等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已重新修缮。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党务村务公开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到村干部的绩效考核方案。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3月下旬组织对全镇各村进行检查,对洑溪村、金星村、汉口村党务公开内业资料没有盖支部章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提高和巩固党务村务公开规范建设成果。

5.关于村监委监督作用虚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整改工作。责成东园村、光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未加盖印章的发票进行核实,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强化村务监督。严格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工作,做到手续完整齐全,财务公开透明,对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的票据,镇村账代理核算中心不予入账。三是选好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利用2018年村级换届契机,选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能认真开展村委监督的人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镇党委未专题召开每年1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部署会和半年至少1次的专题研究会。对县委布置的‘推动巡察共性问题即知即改’工作没有进行动员部署,也未建立问题台账和制定整改方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专题会议。2018年3月28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召开达埔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向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和各村党(总)支部书记颁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镇党委递交党风廉政承诺书。三是跟进推动巡察共性问题即知即改工作。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整改落实,持续跟进县委布置的“推动巡察共性问题即知即改”工作,做好方案制定、会议记录和台账建立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痕”。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2018年度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制定工作。全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全部认真梳理岗位潜在廉政风险,填写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做好承诺人签字、主管领导和领导小组审核工作。二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严格执行《达埔镇党委议事规则》《达埔镇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永春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2.关于纪委聚焦主业不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镇纪委参与或担任主业以外的临时任务和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理清纪委专职干部工作。2018年3月28日召开党委会,重申纪委书记、副书记落实“三转”要求,确保镇纪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专职做纪检监察主业工作,不参与或担任主业以外的临时任务和工作。

(2)关于“廉政教育和监督执纪工作落实不力,基层腐败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一案一整改”。3月26日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和各村党(总)支部书记开展新溪、洪步村案例警示教育,要求各村组织村两委成员开展再学习、再认识、再提升活动。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巡察反馈以来,开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1次、组织观看《厉害了我的国》专题教育片,开展家风家训、移风易俗等活动,强化全体镇村干部自我发现、自我纠正的廉洁意识。三是强化执纪监督问责。①强化监督检查。针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扶贫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2次;紧盯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1次,巩固正风肃纪成果;②强化信访办理。对县委巡察组移交的17件信访件和县纪委信访室移交的信访件认真做好初核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③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全力拓宽党员违纪案件线索来源,加大对违纪党员的处理力度,对反映乌石村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拟立案审查2人。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款购买土特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永春县达埔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把好报销关,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部分公务接待陪餐人数、接待餐次超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超标准接待费用。收回接待陪餐超标准5人150元。二是组织学习接待规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熟悉掌握公务接待规章制度。三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做到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公函接待,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严格“一事一清单”制度。

(2)关于“未严格履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整改落实。核实补充完整相关凭证,按照《永春县达埔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做到公函接待、手续完整、程序严格。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健全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财务报销做到“四单”齐全。

(3)关于“部分公务接待费转嫁在其他科目和账户列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财务自查工作,对设置不合理的会计科目梳理规范。二是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学习《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章制度,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规范会计业务核算,准确使用会计科目。三是规范财务列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压缩业务招待费开支,严禁在其他科目中列支招待费等不相关费用。

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收回相关款项。收回事业干部年度考核优秀奖励2012-2015年补贴合计15人次共计1.2万元,收回2013年至2015年共发放镇干部加班、加班餐费、误工、表彰先进等补贴0.376万元,收回“两违”拆除工作补贴0.61万元;收回前峰村村干部以打扫卫生的名义领取补贴1.5058万元。二是落实财务管理规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永春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坚决纠正发放干部职工加班补贴等违规行为。三是强化执纪问责。针对前峰村以卫生工作为由发放补贴问题,对前峰村党支部书记兼经联社主任张建荣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4.关于个别村未严格执行村级“零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永春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各村支出报销审核,杜绝任何超范围、超标准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费用报销的问题发生。二是强化执纪问责。对于洑溪村列支村务工作伙食费的问题,经核实后,给予洑溪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报账员黄授金进行诫勉谈话并免去其报账员职务,给予洑溪村党支部书记黄博林进行通报批评。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聘用临时人员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整改落实。根据统筹核定的聘用临时人员数量,遵循按需按岗聘用的原则,对聘用临时人员进行清理,共清退临时人员6人,同时严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做好清退人员的善后工作。二是严格聘用管理。根据统筹核定的聘用临时人员数量,聘用时坚持岗位急需、从严控制、竞争择优、分类管理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坚持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做到聘用管理规范有序。

2.关于研究县管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县管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研究程序。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县委审定的程序确定县管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二是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工作。镇党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保证会议记录结构完整、内容真实、表达准确、书面整洁、格式规范。

(六)其他方面

1.关于未严格履行财务制度的问题

(1)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问题整改,东园村已补附购买安装合同书。二是强化建章立制,制定出台《关于印发达埔镇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及服务类项目采购流程,严格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年度预决算审计,督促落实政府采购工作。

(2)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整改落实。已将镇政府2013-2017年购买打印机、多媒体系统设备、激光一体机、监控设备、家具等共计117.36万元全部补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强化财务人员的业务素养,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关于“账证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整改落实。已将镇政府2015年11月购买环卫车1辆补记入固定资产账户,对洑溪村农民公园建设工程款记账凭证科目进行更正,与账簿科目相符。二是抓好制度执行。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账证相符。

(4)关于“资产租赁期限超过规定年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整改工作。与宋岭电站承租方协商,重新签订出租协议,租赁期限八年。二是跟进整改落实。正在与舟山场柑园承租方协商重新签订出租协议,协商不成,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取消该经营合同。

(5)关于“财务报支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整改工作。收回厦门出差市内交通费480元;镇政府2013年度会议费已补附会议通知、人员签到表、会议费结算清单;2014年7月镇派出所辅警膳食补贴0.75万元,领用人补签字;2017年1月镇派出所协警2016年度绩效4.8万元,领用人补签字;香城2014年6月报支2人赴河北考察费用0.52万元,已附审批报告;香城2016年1月宣传推广费50万元,已补附合作合同。东园村2015年10月现金支付2015年企业用地租金16.52万元,经核实后,已补齐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关于洑溪村2014年1月支付村主干工资1.92万元,所附工资补贴发放名册仅为0.96万元的问题,经核实系报账员大意,将工资发放名册每人每月800元写成400元,已将正确工资发放名册附上。二是严格执行财务报支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永春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永春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永春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等规定,严格财务报支程序,强化财务报支管理。

(6)关于“未使用正式发票报销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整改任务。镇政府报销三龙公园绿化苗木款、2014年广告牌制作费用已补开正式税务票据。二是强化镇村干部财务制度学习。组织镇村干部及财务人员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永春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的学习。三是规范镇村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永春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拒绝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四是强化执纪问责。4月10日,镇党委书记对镇财政所副所长康清海、出纳苏金炼等2名财政所人员和达山村党支部书记郑东生、村委会主任林培生、经联社主任林木水等3名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

(7)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问题整改。收回转账到个人的款项,收回派出所向福达石化公司购巡逻摩托车油费0.82万元,并转账至该公司账户。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加强镇村干部职工及财务人员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永春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财务相关规定的学习。三是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镇的财务管理行为,镇村财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坚决不予报销,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四是强化执纪问责。4月10日,镇党委书记对镇财政所副所长康清海、出纳苏金炼等2名工作人员和建国村党支部书记叶志坚、村委会主任潘燕权等2名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8)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核查落实。经核实,镇电站承包金收入及造林款收入,全部用于香城二期建设及绿化支出。二是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收支两条线,做好镇政府财政账户列收列支,进一步规范我镇的财务管理行为。

(9)关于“坐支现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清坐支现金情况。汉口村2015年1月收到牛路山挖运土石方款7.6626万元,存入银行7万元,现金0.6626万元用于支付广场舞活动经费0.15万元和电厂坝头换水闸等工资0.46万元,剩余0.0526万元纳入2月份现金支出;2015年8月15日收到洪某等人欠款共计0.2062万元,全部用于支付当月献血补贴。二是进行批评教育。对汉口村报账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按照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做好财务报支工作。三是组织村级财务人员学习财经规章制度,4月13日邀请县农业局经管站站长到我镇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村主干和报账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四是强化监管工作。镇村账代理核算中心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管,督促村级收入及时存入村集体账户,杜绝坐支现金现象。

(10)关于“未真实全面提供财务资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财经工作纪律。对镇财政所3名工作人员和镇村账代理核算中心3名工作人员进行约谈,严肃政治纪律和财经纪律,全面做好财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熟悉掌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永春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财务管理工作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2.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计生事业费大部分弥补镇政府经费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3-2017年计生支出除拨付给村级计生工作经费397.91万元以外,主要用于计生信息、宣传、试纸等办公费和生育关怀基金支出、协会会长工资、小组长工资、计生管理员工资等计生支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我镇的财务管理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从制度上杜绝不规范的问题。

(2)关于“在执行涉企政策扶持(奖励)时,与镇财力不匹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壮大香产业,增加财政收入。二是根据2018年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涉企政策扶持资金,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关于“财政资金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借款催收力度。截止2018年4月25日,757.15万元旧欠款已收回102万元。二是启动司法程序。对历次催缴不还款的企业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追缴。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对镇政府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和核查,严控资金管理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关于旧村复垦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1)关于“余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旧村复垦资金使用。根据 《永春县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挂钩指标交易资金管理办法》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资金使用,将旧村复垦结余资金按照文件规定用于耕地保护和农田设施建设,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照明、环境卫生、公共厕所建设及其他小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等支出。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好旧村复垦专项资金列支,对专项资金专项管理,杜绝挤占专项资金。

(2)关于“部分支出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核查落实。经核实,拨给永春白鹤寺道路建设款和洑溪正觉寺文化创意园补助款用于村道路建设;2016年拨给香都建设资金主要用于香都二期场地平整、道路工程建设及路灯工程建设等。二是规范资金使用。我镇将严格按照《永春县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挂钩指标交易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规范旧村复垦资金使用。

4.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未专款专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核算分类。组织财政所人员,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按照扶贫、交通、水利、支农、旧村复垦、兴泉铁路补偿款等进行专项列支。二是下拨专项资金。已拨付新琼美丽乡村示范村50万元、乌石美丽乡村两村一带项目40万元等支农补助,已列支县经信局转拨宏泰集团税收返还122.82万元及产能淘汰奖192.21万元等其他补助资金,已列支环保付污水处理及垃圾中转站工程先建后补项目207万元,已拨付东园和岩峰25万元、光烈村20万元、溪源村35万元、新溪村15万元、东园村10万元等交通及水利补助款,对其他暂未拨付的款项,将按照相关规定陆续拨付。三是规范村级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永春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对村级收入进行单独核算,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5.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

(1)关于“已验收未及时结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完成结算。9个项目已完成结算,分别为:永春县达埔镇香城中路与香城南路衔接段雨污水管渠水毁修复及优化提升工程、达埔镇汉口香厂展馆制作工程、达埔卫生院洑溪村卫生所装修工程、狮峰村卫生所装修工程、达德村卫生所装修工程、达埔镇供电所及变电站土方工程、中国香都如意广场展示中心装修工程、中国香都如意广场1#楼三至六层公共部分装修(通风空调)工程、中国香都地块五挡土墙工程等项目。二是跟进工程结算。7个未结算项目涉及到农村、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资金来源部分属于中投资金且纳入我县山美水库建设项目库,其结算必须报县财政基建审核结算,因工程施工变更较大,我镇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要求分管领导严格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完善材料,及时报送结算。三是督促村级项目完成结算。达中村东街尾至屠宰场安保工程和北街至许坑安保工程已完成结算,结算价9.3万元。

(2)关于“未验收未结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党群服务中心及劳动社会服务保障所、岩峰段清淤工程、洪步小学附属工程等4个项目已完成验收并结算;二是汉口、新琼美丽乡村建设的7个项目已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善内页资料后再组织工程验收并结算;三是香都产业园的配水工程、后大门建设工程、入口节点工程、基础设施提级建设、绿化提升工程等5个项目待工程保质期满后再组织竣工验收及时进行结算;四是2016年防护林工程、香城二期地块(十)及变电站南侧地块土方工程等3个项目因工程尚未完工,待完工验收后及时组织结算。五是督促村级项目完成结算。洑溪村中古至圳古公路硬化工程已完成结算,督促建国村组织人员对2013年至2017年安置小区地块土石方工程、挡土墙及路面工程等9个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结算。

(3)关于“已完工未报县财政基建审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个项目已报县财政基建审核。省道206线蓬壶互通至新琼段拓宽工程和敬老院工程已报送县财政基建审核。二是17个项目委托第三方完成结算。中国香都二期工业园场地平整及道路工程由县财政局核定控制价,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中国香都一期木栈道景观工程、如意广场香道馆工程、永春达埔供电所土石方工程、香都大道路灯工程、垃圾屋工程、省道206线蓬壶互通至新琼段路灯工程、联三线路灯工程、东园大桥河床整治土石方工程、政府厨房改造项目、12个垃圾中转站项目、东园主公路架设路灯工程、镇政府配变增容工程、汉口路灯建设工程等17个工程属自筹资金,委托第三方完成结算。三是安全饮用水管理房工程、建景文苑排水工程、达中村三郊线花坛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已完善内页资料待报结算;四是中国香都二期工业园场地平整及道路工程监理属工程监理费用免结算、免送财政基建审核。五是香文化博物馆陈列工程和多媒体设备系统项目属政府采购,免送财政基建审核,已完工验收。

(4)关于“规避招投标和未公开招投标违反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工程招投标情况。达埔镇山美水库项目生态隔离带工程与晋江防洪工程(一期)为同一项目,生态隔离带工程按照上级实施方案需分二期实施,因此晋江防洪工程(一期)设计分两段进行设计。二是强化执纪问责。针对光烈、汉口、达中、前峰等4个村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公开招投标问题,镇党委书记于4月3日对光烈村党支部书记姚金表、村委会主任姚智欣、经联社主任姚光秩,汉口村党总支部书记林清海、村委会主任林向阳、经联社主任叶伟峰,达中村党支部书记潘耀生、村委会主任林梅英、经联社主任颜肇钢,前峰村党支部书记兼经联社主任张建荣、村委会主任张金兴等4个村的11名村主干进行廉政谈话提醒。三是强化招投标监管。强化镇小额招投标代理中心监管作用,督促各村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规定,强化村级财务报支管理,村级2万元以上工程必须要有招投标、预结算、合同书、村民代表大会等相关材料,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情况。

6.关于征地补偿款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财经制度学习。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永春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熟悉掌握村集体财务管理业务,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财务支出把关。镇村账代理核算中心人员强化村级财务支出审核,对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的支出一律退回,严格把好村级财务支出。

7.关于自行拍卖安置小区土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土地管理。镇国土所强化村级安置土地管理和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把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对村级安置土地进行立项、规划、审批等全程监管。二是强化招标管理。跟踪指导村级土地转让招标工作,严格要求有土地转让的村委托县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招标出让,不得私自组织土地转让招标,严格招拍挂程序,做好招标报备、监督、登记和管理工作,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1.关于达中村项目建设未招投标的问题处理情况。根据县委巡察一组对达埔镇巡察情况的反馈问题,达埔镇于2018年3月进行初核,达中村委会存在资金拨付方式不规范问题。对于达中村违规支付工程款问题,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对达中村村委会主任林梅英进行诫勉谈话,对达中村党支部书记潘耀生、经联社主任颜肇钢进行通报批评。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资产租赁期限超过规定年限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舟山场柑园承租方不愿重新签订协议。

进一步整改措施:加强与舟山场柑园承租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协商不成,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取消该经营合同。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2.关于财政资金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个别企业欠款较多,还款进度偏慢。

进一步整改措施:加大催收欠款力度,责令相关借款企业限期归还,对相关企业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追缴。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0日

3.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未专款专用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涉及工程和款项较多,正在理顺未拨付的款项明细。

进一步整改措施:镇财政所理清相关专项资金明细,按照相关规定陆续拨付。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0日

4.关于已验收未及时结算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7个涉及农村、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的工程因工程施工变更较大,尚未完成结算。

进一步整改措施:将各工程项目分解到分管领导,督促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整理内页进行结算。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0日

5.关于未验收未结算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香都产业园的配水工程、后大门建设工程、入口节点工程、基础设施提级建设、绿化提升工程保质期未满,未能结算;2016年防护林工程、香城二期地块(十)及变电站南侧地块土方工程尚未完工,未能结算。

进一步整改措施:香都产业园的配水工程、后大门建设工程、入口节点工程、基础设施提级建设、绿化提升工程待保质期满后,进行结算;2016年防护林工程、香城二期地块(十)及变电站南侧地块土方工程待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结算。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

6.关于已完工未报送县财政基建审核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目前,安全饮用水管理房、建景文苑排水和达中村三郊线花坛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内页资料尚未整理完成进行结算。

进一步整改措施:要求安全饮用水管理房、建景文苑排水和达中村三郊线花坛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工程内页资料,及时完成结算。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0日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

一是着力增强政治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巡察整改的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全过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

三是强力推进建章立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举一反三,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是强化整改督查检查。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镇上下改进作风、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和良好的工作业绩来体现巡察成果,扎实推进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792368,通信地址:永春县达埔镇岩峰村901号(永春县达埔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362612,电子邮箱dpjw23783055@163.com。

中共永春县达埔镇委员会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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