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交叉巡察十组关于对永春县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的公告
2018-10-31 09:34:35    来源:市委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交叉巡察十组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交叉巡察十组于10月31日起进驻永春县,开展为期20天左右的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与巡察工作相关问题。巡察组设举报电话:1310508618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巡察组专用邮政信箱:永春县邮政8号信箱,市委交叉巡察十组收;同时在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联系信箱。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有关永春县履行生态环保政治责任、生态环保监督责任和有关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背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市委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交叉巡察十组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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