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委巡察组反馈第五轮巡察情况
2018-12-10 10:20:28    来源:永春县委巡察办

2018年8月上旬至2018年10月下旬,县委交叉巡察组对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社科联等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交叉巡察,县委巡察组对县经信局、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玉斗镇、商务局(粮食局、市场服务中心)、贸促会、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吾峰镇、档案局、旅游局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巡察结束后,县委书记蔡萌芽主持召开“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县委交叉巡察组巡察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社科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政治敏锐性不够强,部分重要工作行动上“慢半拍”。党政公文发文不够规范。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够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部分舆情处置不及时,网络阵地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对机关党建工作认识有偏差,党内组织生活不够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薄弱,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官僚主义风气犹存,形式主义问题仍有表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内控机制建设不健全,压力传导不到位,主动监督执纪意识不强。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巡视巡察整改措施有的不够精准,整改落实不够彻底。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引领工业经济发展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政治理论学习开展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不深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浮于表面。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党费收缴不够规范,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干部任免、党组织换届工作不严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深入实践“四下基层”不到位,主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劲头有所减弱。“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力传导不够。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担当作为意识有偏差,对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监管缺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人员借调较为随意。厉行节约意识不强,公务接待不规范,接待费上报数据不实,把关不严。“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党务政务公开落实不到位。财经制度执行不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玉斗镇党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委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不够,落实民生领域工作部署偏弱,有的村党组织扫黑除恶、移风易俗、扶贫工作等重视不够。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落实有偏差。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督促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松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不够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镇纪委主业主责聚焦不突出。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村级账务处理比较混乱。巡视巡察整改重视不足。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商务局党组(粮食局、市场服务中心)、贸促会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不够有力,对直属单位监管缺位。贯彻县委决策部署乏力,一些重点目标任务完成差距较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实效不够,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党内政治生活执行不严,机关党建工作薄弱,借用人员、临时人员管理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特别是下属企业违规现象较为普遍。全面从严治党氛围不浓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不严,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缺失,内控机制不健全,存在廉政风险。巡视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财政局党组(国库支付中心)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站在全局角度思考财政问题不够,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思想政治建设重视不足,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氛围不够浓厚,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两个责任”担当不够,党风廉政建设失之于宽。党的作风建设推动不够有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和工程项目管理审核有待加强,财务管理不规范,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落实措施不够细。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吾峰镇党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凝心聚力不够强,落实县委“七大行动”有差距,工作存在“长短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浮于表面。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四风”问题禁而不止,“四个专项治理”部署不深入,工作抓而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镇纪委履职还有差距。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廉政风险点。推进巡视巡察共性问题整改重视不够,个别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档案局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工作主动性不强,存在“看门守摊”思想。思想政治建设较为薄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氛围不浓,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机关效能建设流于形式,长期聘用的编外人员与临时人员管理混乱,存在较大廉洁风险。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财务核算管理执行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采购、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旅游局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全域旅游”决策部署有差距。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决策存在随意性。意识形态工作虚化。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不到位,党建资料抄袭应付,对下属企业流动党员管理缺位。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落实不到位,精准扶贫和扫黑除恶工作不够重视。对下属企业监管缺位,企业用工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混乱,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政府采购及工程手续不规范。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深入。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还发现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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