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春县委老干部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06-04 10:51:59    来源:中共永春县委老干部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8月15日至9月12日,县委巡察三组对中共永春县委老干部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1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县委老干部局全面认领巡察组指出的各项问题,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即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成立以党支部书记、局长林振辉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干部进一步凝聚共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和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以更高站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严格担负起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坚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把自己摆进去,对照问题,积极抓实整改。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深挖问题根源,逐项梳理归类,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深化整改成果,推进常态长效。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整改落实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把整改落实与推进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推动老干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统筹全县老干部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对上级文件传达学习不深入,未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共永春县委关于<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局学习计划和工作方案,并一以贯之抓好新思想学习,及时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并制定落实措施。2019年11月29日组织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020年1月10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以及《习近平主席2020年新年贺词》。

  (2)针对“老干部精准精细服务方面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永春县委老干部局“三送四问五必访一协调”结对联系服务老干部制度,明确结对联系服务工作职责、服务内容。二是健全离休干部“一人一策”台账,调整局干部职工挂钩联系离休干部名单。三是今后每年将根据老干部的身体情况和个人意见,选定针对性体检项目进行体检。

  (3)针对“聚焦中心任务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每季度组织老干部“走出去”参观考察活动,广泛征求老干部意见,综合老干部年龄差异、身体差异、个体需求差异等群体特征,围绕助力永春“绿色崛起”组织特色活动,提高老干部参与积极性。2020年计划等疫情结束后参考老干部意见,组织老干部参观考察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助推我县经济发展。

  2.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1)针对“推动职能转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6日组织人员到全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进行全面调研指导,并协调当地党委健全支部组织建设,按期进行支部换届,其中对石鼓镇、坑仔口镇、东关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3个年龄偏大的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同时督促各支部健全组织生活。二是2020年1月份开始管理全县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在2020年全县涉老工作会议上将布置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2020年下半年将举办全县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会。

  (2)针对“项目建设推进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12月12日会同住建局有关人员召开县老干部活动中心扩建工程工作推进协调会,主体工程已于2019年12月16日开始建设,预计将于2020年10月竣工。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后将确保每年专题研究全局意识形态工作2次。2019年11月28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在2019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等材料中如实报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全局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2019年11月29日召开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并强调抓好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本局党风廉政工作。二是2019年12月24日召开领导班子述责述廉会议,会上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进行点评。

  (2)针对“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措施,做实监督职责。坚持职责定位,聚焦关键少数,深入了解老干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风险点及性格特点,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加强督促推动,充分发挥“派”的权威。督促老干局“第一责任”“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做到责任担当明晰,权力运行顺畅,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严抓严管,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与老干局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共同探讨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工作,探索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问题线索联合排查、严格监督执纪等机制,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公款购买土特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永春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永春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规定,杜绝公款购买土特产现象再次发生。

  (2)针对“办文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办公室人员主动加强公文处理相关知识学习,制定《中共永春县委老干部局机关公文处理制度》,严格规范公文处理程序,认真制定每份文件,严禁出现公文处理错误。

  3.关于“账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列》、《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杜绝公务活动费用使用现金支付,明确大额现金支付必须以转账汇款方式进行,并且需分管领导审核,局财务人员核实后方能支付。三是严格差旅报销手续,明确要求财务人员在差旅费、公务接待费报销时认真审核把关。四是规范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支出票据附件要素齐全,程序规范,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租。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永春县委老干部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对每笔资金使用都必须经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杜绝出现局务会记录补记现象。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建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主要领导负党建工作总责,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规范支委会、支部会与局务会的召开。

  (2)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会议记录要载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等,如实记录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记录人认真做好记录,做到记录详细真实。二是定期召开支部会、支委会,结合主题教育工作,推动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切实把学习教育抓在经常,把管理规范抓在日常,主要领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为题带头为全体党员讲党课。

  (3)针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依托“党员e家”党员管理平台,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4)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支部委员学习《党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党费收缴有关文件精神,保证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全体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坚决避免在核对党费基数时去尾数计算的现象再次出现。二是针对未足额缴交党费进行全额补缴,洪兴祖、陈燕宇、沈丽灿、洪伟等4人于2019年8月27日共补缴2019年1-7月党费差额14元。

  (5)针对“公开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把人事任免、党建工作等情况进行公开,如实公开“三重一大”事项,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对其他必须或必要公开的事项(如2019年度考核优秀人员等)进行公开。

  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双重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双重组织生活会”工作,准确把握主题,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扎实抓好问题整改,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会上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有红脸、出汗,又有加油鼓劲,高质量完成“双重组织生活会”工作。

  (2)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增强党务工作能力,详细真实做好专题讨论记录。二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三诺”工作,重新组织党员进行第三、第四季度“践诺评诺”,形成台账。三是要求办公室人员提高公文起草质量,杜绝办文抄袭现象再次出现。

  4.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2019年12月对现有2名聘用临时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加强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对单位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进行排查,将老年大学和关工委各1名干部持有的个人护照于2019年11月22日进行统一集中收缴管理。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关于巡视巡察共性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用好巡察监督成果推动巡察共性问题“即知即改”的通知》、《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印发<十届省委巡视泉州市部分县(市)反馈的有关共性问题及整改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对照自查共性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中共永春县委老干部局对省、市委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自查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巡察反馈共性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我局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财务人员吴伟峰进行约谈,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对党务工作者康巧华进行约谈,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对办公室人员曾泽群进行约谈。

  四、抓实巡察整改,巩固成果转化

  经过集中攻坚整改,县委老干部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县委老干部局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抓好整改成果转化,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推动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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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永春县委老干部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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