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9月上旬至2025年9月下旬,县委巡察一组对县科学技术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6年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决态度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部署会,原原本本学习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与督办。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4次在党组会上研究整改措施、听取进展汇报、解决难点问题,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2.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4大方面24个具体问题,局党组研究制定了53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落实”,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3.坚持以上率下,落实第一责任。局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抓。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带头先后4次在党组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领办13项重点难点整改任务。同时,对整改进展缓慢的事项及时督促跟进,深入重点企业现场办公,协调解决研发投入年报填报等堵点问题,示范带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4.用好问责利器,强化警示震慑。坚持把监督执纪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对巡察指出的政策制定违规、项目管理失职、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不回避、不护短。整改期间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5.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发现的制度漏洞,先后牵头制定政策性文件1份、完善规章制度7项(《永春县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引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实行高技术产业运行动态监测机制的方案》《关于服务重点工业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平时考核方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资产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制度》《党支部工作规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6年以来先后4次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理论水平。二是梳理全县规上工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清单,组织各乡镇科技管理干部及全县规上企业有关负责人开展线上、线下研发投入统计填报专题培训4场,及时与重点企业沟通联系,帮助解决填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企业按时规范填报研发投入年报。
(2)针对“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还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以来,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先后3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服务“三农”为重点选认科技特派员,2025-2026年共选认省市科技特派员86名,其中农业科技特派员84名,占比97.67%,进一步增强农业产业科技服务支撑力量。二是牵头制定《永春县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引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加大对科技特派员项目承担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并深入重点企业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全面摸排企业技术、人才需求,针对性开展“一对一”对接服务,有效提高科技特派员与企业“双向选择”积极性。三是利用科特派移动服务工作站和省市科特派(永春)工作群,常态化开展实时跟踪服务科技特派员工作,2025年8月以来科技特派员年均动态记录率提升至50.63%。
(3)针对“人才驱动科技创新发展氛围不浓”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牵头制定科技创新政策,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招引的奖补力度,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加强对接,引进和培育更多符合企业需求的科技创新人才。二是走访重点科技型企业,“一对一”详细解读高层次人才团队等科技人才政策申报要点,组织重点企业召开科技人才专题辅导座谈会(“科技副总”、高层次人才团队专场),再次集中解读政策申报要点,加大科技人才政策宣传力度,提升企业人才政策知晓度。三是根据《关于申报第九批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通知》,引导企业做好申报准备;根据《关于征集2026年“科技副总”需求信息的通知》,组织企业申报2026年泉州市“科技副总”遴选。
2.关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强劲的问题
(1)针对“引导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规上高技术产业企业培育库,动态更新入库企业名单,梳理在库企业作为跟踪服务重点。二是制定《关于实行高技术产业运行动态监测机制的方案》,2025年10-12月逐月逐家了解掌握高技术产业企业产值填报情况,深入重点企业宣传科技创新政策3次,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注重通过科技创新提高产值。
(2)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征集企业科技人才及技术需求的通知》,通过各乡镇面向全县企业开展科技人才及技术需求征集,同时征集大院大所科研成果。深入下洋镇、苏坑镇、蓬壶镇、达埔镇、介福乡等乡镇工业园区开展技术对接与成果推介活动,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宣传度和知晓度。二是牵头制定科技创新政策,“对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技术交易所签订的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服务),经市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备案,县财政按照上级补助金额的20%再给予补助”,加大对成果转化的政策支持力度。
(3)针对“创新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牵头制定科技创新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布局创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围绕陶瓷、醋等传统县域重点产业,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持续招引科技创新人才,配置研发设备,完善科研设施,提升研发能力,创建产业研发平台。二是参照2022-2025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条件,深入较有条件创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开展政策申报要点解读2次,引导企业根据往年创建标准,筹备申报2026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三是深入研发能力较强、申报条件较为具备的陶瓷、醋产业企业开展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政策宣传辅导,筹备申报2026年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并为企业提供全过程辅导,争取提高申报成功率。
3.关于推动科技项目服务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科技项目谋划成色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牵头制定科技创新政策,支持企业与高校针对技术瓶颈联合开展技术攻关,谋划生成高质量科研项目。二是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第一批省科技计划和奖补项目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及时将申报文件传达至企事业单位,并深入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一对一”申报要点解读。引导申报202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共15项,其中,省科技计划和奖补项目10项、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5项。
(2)针对“科技项目助推有根产业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2月27日深入香企继续宣传大院大所的科研力量、科技创新政策支持要点,分析项目实施后的预期效益,企业表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合作项目。二是下发《关于征集企业科技人才及技术需求的通知》,每季度向企业广泛开展技术需求征集,支持企业与大院大所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帮助企业高效对接泉州湖南大学工业设计与机器智能创新研究院、福建(泉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根据企业技术需求新生成院企合作科研项目2项。
(3)针对“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待挖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牵头制定科技创新政策,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永春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永春县高新工业领域项目及校企联合人才项目的通知》文件,支持实施县级科技计划项目20项,全力挖掘县域科技潜力。二是利用局公众号及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创新惠企政策,深入重点企业开展项目申报辅导,鼓励企业做好科技创新规划,通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不断提高企业创新动能。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4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研讨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领域思想建设。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永春县科学技术局平时考核方案》,要求干部个人小结汇报需包含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现已完成2026年1季度干部平时考核工作。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2026年以来,公众号累计发布的75条内容全部规范审核、全程留痕、台账完整。二是对公众号实施常态化运维管理,每周固定更新不少于2条,持续规范内容发布,筑牢意识形态阵地。截至目前,“通知公告”栏目更新142条、“科技动态”栏目更新75条,“科技政策”栏目同步市科技局官方权威内容,切实发挥政务宣传与公共服务效能。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主动服务企业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政策制定不够精准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牵头制定《永春县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引领的若干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司法局发函进行政策条款公平竞争会同审查及合法性审查。该措施将重点实验室新纳入奖补范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县财政分别给予补助80万元、50万元”,提升政策制定的规范性、合法性和科学性。二是由局党组书记对有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在今后政策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2)针对“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存在堵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关于服务重点工业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征集企业科技人才及技术需求的通知》,每季度向企业广泛开展科技人才及技术需求征集;深入重点企业开展科技政策宣传辅导20余家次;根据企业需求,对接福建(泉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泉州湖南大学工业设计与机器智能创新研究院、泉州南京大学环保产业研究院、泉州天津大学研究院4个大院大所提供针对性技术服务7次,及时回应企业“急难愁盼”。二是2026年分2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在下洋镇、苏坑镇、蓬壶镇、达埔镇、介福乡企业较为集中的乡镇工业园区开展研发投入归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技术对接与成果推介活动,提升企业参训便利度。
2.关于科技项目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与市科技局的沟通对接,依法配合对无法验收结题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1家企业进行法律诉讼,该案件已由法院作出胜诉判决,当前正配合市科技局做好项目资金追缴工作。二是由局党组书记对有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加强项目跟踪指导,建立省、市、县项目未验收项目库,对即将到期验收的项目,提前一年提醒验收,提前三个月发送验收提醒函,提前一个月发送验收催办通知书。
3.关于资产及采购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资产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旷视测温一体机在2025年12月补记账,并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补录资产信息卡片。二是组织各股室对本股室资产进行一次自查,与办公室核对台账,做到账实相符。三是制定《永春县科学技术局资产管理办法》,从资产配置管理、资产验收与登记、资产使用管理、资产处置管理、资产清查盘点几大方面,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细则,明确监督职责,并召开固定资产管理培训会3次,确保资产管理合规到位。
(2)针对“采购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永春县科学技术局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供应商关联关系审查、采购与验收岗位分离等内控要求,并严格按上级最新采购限额标准执行。二是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相关规定专题学习3次,重点学习采购程序规范、关联关系审查、验收回避等内控要求,进一步强化了纪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三是由局党组书记对有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切实履行采购管理职责,加强对采购项目各环节的内部监督,用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查查等平台,对提供服务的企业关联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今后所有采购项目严格按程序规范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压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培训会1次、专题部署会2次,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二是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推进举措,确保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落地落细。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永春县科学技术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党建工作纳入重大决策事项,并严格执行。二是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业务人员学习2次,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三是严格对照局“三重一大”制度对党组会第一季度过会议题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未发现遗漏需研究讨论事项。
(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监督能力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党组会召开前均要求局党组提前报送“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告知单,对拟上会议题进行严格前置审查,确保议题合规、程序规范。2026年列席党组会议4次,会中结合纪检监督职责,从廉政风险防控角度提出意见建议,有效发挥了监督探头作用。二是及时传达上级集中整治有关精神及各级纪委全会精神,通报科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协助县科技局深入剖析科技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筑牢干部思想防线。
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明确党建工作紧扣科技中心任务开展,将党建品牌创建贯穿科技业务全过程;以“党建领航・科创赋能”项目为抓手,健全支部管理制度,着力破解党业融合薄弱问题,确保党建引领科技工作落地见效。2026年以来共召开支部会议10次,其中涉及科技业务6次。二是分别于2026年2月、4月先后2次组织公文规范专题学习会,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福建省党的机关文件印制规范》及全市公文错情通报,通过正反案例对照学习,强化公文规范实操运用。经自查,2025年以来制定的干部管理类文件6份、党建类制度文件5份均以党组名义印发。
(2)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党建工作请示报告要求纳入《中共永春县科学技术局支部委员会工作规范管理制度》,强化制度保障。二是严格落实定期汇报制度,向局党组汇报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有关事项、党建工作总结、党建工作重点项目等内容。三是2026年3月份已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会上以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调从严过好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干部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红红脸出出汗,切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纪律约束,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还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按《关于进一步优化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程序,完成下属事业单位(永春县生产力促进中心)股级干部动议、推荐、考察、征求意见、讨论研究、公示、报批等任免考察工作,并报县人社局批复同意。
(2)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3月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党务工作人员对照条例逐项逐条深学细研,全面夯实党务工作基础。二是将新入职人员党员关系核查等要求纳入《中共永春县科学技术局支部委员会工作规范管理制度》,更新党员花名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筑牢党员管理工作基础。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整改措施缺乏硬招的问题
针对“工业类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不明显问题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征集企业科技人才及技术需求的通知》,每季度向企业广泛征集技术需求,根据企业需求及时对接大院大所,组织泉州湖南大学工业设计与机器智能创新研究院、福建(泉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服务5次,生成科研项目2项,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二是分别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永春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永春县高新工业领域项目及校企联合人才项目的通知》,支持实施县级科技计划项目20项,其中,工业类项目占比不低于40%。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提醒谈话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创新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上级暂未开展2026年泉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关注上级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孵化平台的申报动向,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人才引育、研发设备配置,不断完善研发设施,提升研发能力,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平台加速创建。二是跟进跟紧企事业单位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及新型研发机构的筹备申报情况,全程指导参照往年评定标准准备申报材料,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预审,完善申报材料,提高申报质量,根据上级申报时间,及时组织申报。
整改时限:2026年10月。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4个反馈问题中已有23个完成整改,牵头制定政策性文件1份、完善规章制度7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得到有效纠治。
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持续用力,确保问题全面清零。对尚未完成的1个整改事项,保持现有推进机制不变,继续实行台账管理、挂账督办,每月汇总进展、分析研判,确保按期全部销号、不留尾巴。二是常抓不懈,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23个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整改措施是否持续落实、问题隐患是否彻底根除、相关责任人是否真正受到教育,坚决防止表面整改、纸上整改、反弹回潮。三是建章立制,推动长效常治。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针对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进一步查漏补缺,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长期检验。四是以改促干,全面提升科技工作水平。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将整改中焕发出的严实作风转化为服务企业、服务产业的行动自觉,持续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高企培育力度,用好校地协同创新中心、科创服务中心“双中心”服务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真正让巡察整改成效惠及更多企业和群众,为永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科技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94556;通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fjyckj@163.com。
中共永春县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6年7月9日